查看原文
其他

检法“两长”同庭办案,向黑恶势力同“亮剑”

2018年12月21日,备受孟州人民关注的以谢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孟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振华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孟州市法院院长王曙光担任审判长,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以及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近100人参与旁听。

自2016年以来,由谢某为首的15名被告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在孟州本地称霸一方,经常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暴力讨账、聚众斗殴、容留吸毒等恶性犯罪行为,先后作案20余起,非法获利17万余元,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群众怨声载道。

孟州市检法两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长李振华作为员额检察官承办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他认真审阅案卷,审查相关证据,数次奔赴多地看守所讯问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多次组织检察官对案情进行讨论,分析研究犯罪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补强证据的方向。在讨论案件定性时,他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检察官关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性质的分析意见,最后决定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庭审前,公诉人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中,当庭出示相关物证、书证,并围绕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与多名辩护人围绕谢某等人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情节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辩论。整个过程,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充分展示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到场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孟州市政法机关公开审理的首例扫黑除恶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为孟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整个庭审持续到第二天凌晨,历时16个小时,此案将择期宣判。

孟州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文字|王立朋

编辑&摄影|王海滨

审核|张     颖

孟州检察  与你同行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